三亚发布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文章来源:三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三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8—2022)》,结合我市当前信用工作实际,市发改委(市信用办)近日印发了三亚市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三亚市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从不断完善信用制度建设、大力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全力推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深入推进信用应用场景、加快培育信用服务市场、继续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健全工作保障机制等七个方面,对三亚市2020年度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部署。
原文如下:
三亚市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三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8—2022)》,结合我市当前信用工作实际,市发改委(市信用办)制定三亚市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具体如下:
一、不断完善信用制度建设
推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领域信用制度建设。积极落实国家、省出台的信用文件和各类联合奖惩备忘录,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的各行业红黑名单认定标准,建立健全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类监管,事后信用联合奖惩的工作机制。明确失信主体异议申诉、责任处理、信用修复流程,引导失信主体纠正失信行为,开展信用修复。(市发改委(市信用办)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大力提升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水平
(一)提升信用平台和门户网站功能
全面落实国家信用平台和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要求,借助省外成熟经验和规范做法,坚持“统一规范、纵横联动;部门共享,以用促建”的原则,以三亚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总枢纽”,以五个区信用信息共享子平台为区域节点,建设三亚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项目,改造提升三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三亚”门户网站功能。(市发改委(市信用办)负责)
(二)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提升三亚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归集能力,全面记录、归集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和掌握的市场主体公共信用信息,建立完善本部门信用数据库。市各有关部门信用数据库与三亚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保持常态化对接,并按照市级公共信用信息指导目录要求,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信息;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照各区(含管委会)、各部门履职需要,依法依规提供信息报送、查询等服务,逐步构建全面、兼容、完整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市发改委(市信用办)对各部门信息共享情况及时进行统计和通报。(市发改委(市信用办)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加大信用信息公开公示力度
依托“信用三亚”网站,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7天内公示制度,保证全量、按时、按规定格式公开,实现信息公示归集“全覆盖、零遗漏”。对已上网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进行梳理,按要求及时撤下已到公示期限的信息。进一步加强金融、环保、安全生产、农民工工资领域、招投标领域、食品药品监管、失信被执行人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公示。(市发改委(市信用办)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全力推动分级分类管理工作
(一)开展事前信用承诺
各部门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评先评优、招标投标、政府性资金安排等事项,以及信用修复教育培训等环节,全面实施信用承诺制度,组织企业做出信用承诺并公示,建立相关主体信用档案。信用承诺参考样式参照《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行政管理信用承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三府〔2019〕141号),各有关部门根据不同的受理事项,完善本行业、本领域具体信用承诺格式。(市发改委(市信用办)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加强事中信用监管
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各部门要打破部门和行业的局限,在充分掌握信用信息、综合研判信用状况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对各产业领域、各辖区内所有企业进行信用分类评价,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提高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水平,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切实改善和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并形成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分级分类管理名单要按程序定期向社会公开。(市发改委(市信用办)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强化事后联合奖惩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部委出台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各成员单位将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推送至三亚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三亚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给市成员部门。实现联合奖惩的发起响应、信息推送、执行反馈、跟踪监测、分析评估等协同联动,有力有序、规范透明地推进联合奖惩,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奖惩大格局。(市发改委(市信用办)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机制
各成员单位要依据国家、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认定依据、标准、程序、异议申诉和退出机制,认真开展我市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认定、发布、归集、共享和更新等工作。支持各成员单位根据监管需要建立本行业本领域的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制度,对存在失信行为但严重程度尚未达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标准的市场主体,可实施与其失信程度相对应的严格监管措施。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要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大力推进信用修复
严格执行国家信用修复的标准流程和《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法人和自然人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三府〔2019〕150号),确保信用修复工作规范、公开、透明。建立失信主体信用修复培训常态化机制,委托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按年度持续组织各成员单位和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培训。各有关部门要探索建立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社会鼓励与关爱机制,支持有失信行为的个人通过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服务、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等方式修复个人信用。(市发改委(市信用办)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深入推进信用应用场景
(一)广泛开展信用报告应用
推动《三亚市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的尽快出台。各级行政机关及具有管理、服务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应当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事项中,将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更广泛、主动地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市发改委(市信用办)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深入推进“信用游三亚”工作
根据《三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用游三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发改信〔2020〕3号),深入推进信用住、信用出行、诚信餐饮、信用借书等“信用游三亚”工作,给游客、市民切身体会信用应用场景,让游客及市民因为信用而享受到有形的便利。(吉阳区政府、海棠区政府、市旅文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创新“信易+”场景应用
充分发挥“信易+”合作机制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出台更多“信易+”场景应用系统,使守信激励产品和服务向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领域创新发展,扩大信用应用面和宣传度。(市发改委(市信用办)、市旅文局、市科工信局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加快培育信用服务市场
(一)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积极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活动中查询信用信息、使用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培育发展具有较强市场公信力和影响力的信用服务机构。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地方、行业信用建设,提升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形成信息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格局。(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加强信用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大信用信息资源开放力度,构建大数据征信模式,积极吸引国际知名信用服务机构落户三亚。鼓励国际、国内信用服务合作交流,支持信用服务机构、专业人才、评估技术、信用产品等跨境流动,促进信用服务能力与国际接轨。(市发改委(市信用办)、人行三亚市中心支行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六、继续加强诚信文化建设
(一)大力推动信用宣传工作
积极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增强市民信用意识。借助“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各种主题节日活动组织开展各类诚信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信用政策法规、信用建设成果、信用奖惩典型案例等,弘扬诚信文化理念,营造诚信建设浓厚氛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积极开展信用专题培训及信用业务指导工作
面向三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市场主体针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解读、联合奖惩机制、红黑名单制度、信用修复等内容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题培训及业务指导工作。(市发改委(市信用办)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组织实施“诚信单位”创建活动
根据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加快培育诚信示范典型,打造诚信品牌。同时,不断丰富我市信用案例库,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积极发布信用风险提示信息
积极针对可能发生失信行为或存在失信隐患的行业、领域作出风险预警提示,如食品安全、旅游市场、价格、金融诈骗、产品质量、教育、医药卫生、商贸流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交通运输、税务、海关等领域,并将相关工作形成图文动态,在各单位官方网站、三亚日报、“信用三亚”等媒体上发布。(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七、健全工作保障机制
(一)完善组织协调机制
根据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际,适当调整成员单位,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通过召开例会、培训会等形式,加强信息通报和工作交流,协调解决信用建设重大问题。(市发改委(市信用办)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加大资金保障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费,对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工作、管理工作经费予以积极支持,对信用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创新示范工程等方面的资金需要优先给予安排;负责信息系统建设和信用管理工作需要。(市财政局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强化督查考核
根据三亚市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重点和《三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三发改信〔2019〕42号),拟定《三亚市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指标》,促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对工作成效突出的部门予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实施行政问责。(市发改委(市信用办)牵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亚市发展改革委